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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邕宁区新江镇屯亮村、蒲庙镇州同村土地整治

发布于:2014-07-23 | 浏览:

受招标人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拟对南宁市邕宁区新江镇屯亮村、蒲庙镇州同村土地整治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南宁市邕宁区新江镇屯亮村、蒲庙镇州同村土地整治

项目地点:南宁市邕宁区新江镇屯亮村、蒲庙镇州同村

项目编号:GS(4)2014043GYN

批准文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以桂国土资函【2014】758号文批复了本项目的规划设计,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以以南国土资复【2014】11号文批复了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财政局以南财经【2013】539号文下达了本项目资金。

招标人:南宁市邕宁区农林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招标范围:本项目分为两个分标,A分标:南宁市邕宁区新江镇屯亮村土地整治项目,包含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具体按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指定范围内施工),建设规模634.02公顷,项目施工投资约 990.86万元;

B分标: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州同村土地整治项目,包含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及村庄整治工程(具体按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指定范围内施工),建设规模377.21公顷,项目施工投资约 493.11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A分标工期:10 个月; B分标工期: 8 个月。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必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信用登记条件(桂国土资发[2011]27号)文要求的参建单位,且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明确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0]614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见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1]108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见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2]117号)推荐的施工单位、或后来确认备案的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名单(施工单位部分)。不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桂西五县土地整治项目中存在不良从业行为参建单位的通报》(桂国土资发[2012]47号)文中被违规通报的施工企业。

5、业绩要求:近三年(2011年~2013年)承担过1000万元及以上单项土地整治项目工程。

6、每一个符合投标人资格的参建单位可以多次投标邕宁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各项目,可以中标多个项目,但每一个项目必须有独立的与其他项目不同的项目部管理人员。

三、投标报名及购买标书的时间及地点: 2014年 7 23 日至2014年7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外),在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本项目招标文件由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招标文件每本250元,图纸及资料费每标段每套20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胡工、王工,联系电话:0771- 56785420771-5559142

标书费支付: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合格后,请将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费用存入或转账至招标人指定专用账户(不接受网汇、现金、信汇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或现金存款单)或持银联卡到交易中心刷卡支付。同时在汇款或存款单据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招标编号。缴款以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请投标人注意银行存款、汇款到账时间风险。

标书费专用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万象支行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2001 7301 0400 16605

报名及所需提交的材料: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报名期间开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单位介绍信原件携带下列证件报名:

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或地税)、资质证书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要求为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单位)原件,项目经理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2013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开具的参保缴费证明、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的上岗证及身份证原件、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注:上述证件均须提供加盖法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原件现场核查。

项目开工建设前,中标单位须将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证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五大员”上岗证的证书原件押给招标人,项目竣工后由招标人负责交还中标单位。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2014年 8 12 1000时整;地点: 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五、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5508室,邮编:530022,联系人:柯工,联系电话:0771- 2851243,传真:0771-2846035,报名电话:0771-5559142, 联系人:胡工、王工。

六、信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网(www.gxdlr.gov.cn)、广西招标网(www. guangxibid.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xzbtb.cn/gxzbw/)、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南宁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

七、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南宁市邕宁区财政局采购监督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4790503;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局:0771-2501293

 

 

招标人:南宁市邕宁区农林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4年07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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