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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造价员资格证书注册的通知

发布于:2015-03-24 | 浏览:

 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柳州市质安处,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价协《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及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建人〔2009〕11号)有关规定,现将广西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注册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及条件
    取得广西《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统一考试(笔试和机试)合格证,在广西辖区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工作的人员,均可申请注册。
 
   
二、申报注册程序 
   
造价员资格注册时间为4月1日-6月30日,注册采取网上申报和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形式,注册程序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4月1日至4月30日,注册申请人登录"广西造价信息网"(
www.gxzj.com.cn),进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系统》按网上操作指南及书面材料要求进行网上申报,整理提交书面材料,由申请人任职单位统一到属地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办理本单位造价员资格证书的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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