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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恢复象州县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在我区承接业务资格的通知(桂建质〔2017〕32号)

发布于:2017-06-26 | 浏览: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在我厅组织开展的2016年第二次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中,象州县第四建筑工程公司被责令整改并暂停在广西承接新的业务。

现经企业整改后有关部门复查合格,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恢复该企业在全区范围内承接业务的资格。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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