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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0170220号提案的答复(桂建函〔2017〕760号)

发布于:2017-08-14 | 浏览:

 

雷翔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充分利用城市空间开展城市立体绿化的建议的提案,由自治区政协办公厅交由我厅主办,自治区科技厅、法制办会办。经我厅商自治区科技厅、法制办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利用城市空间开展城市立体绿化的建议我厅正在落实。

一、我区推动城市立体绿化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城市绿化对城市生态系统平衡,改善城市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厅会同自治区有关厅局在推动城市立体绿化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落实《城市绿化条例》,推动城市立体绿化发展1997115,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议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04629进行了修订。《办法》以政府规章的形式规定了城市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新建城市道路必须按照标准安排绿化用地,并明确了具体绿化用地面积标准,同时规定对达不到规定绿化标准的工程建设项目,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法》的实施对促进我区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的作用。我厅结合广西的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和气候特点,于2015年年底组织编制完成《广西建筑立体绿化技术应用指南》,这是广西建筑立体绿化技术发展的第一部技术性指南,为相关部门进行立体绿化设计和建设提供了参考工具。

(二)指导先行先试城市立体绿化机制体制建设。在具体实践中,我区已有部分城市开始了探索,作为我区首府城市的南宁市走在了前列。南宁市人民政府于201555印发了《南宁市鼓励立体绿化实施办法的通知》,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提出了鼓励立体绿化的具体措施。南宁市还完成了《南宁市立体绿化补贴操作规范》的编制,对补贴申请程序,申请所需材料,项目审核等进行了明确规范和指引;完成《南宁市年度立体绿化实施方案》的编写,细化年度工作任务和目标;目前正在编制《南宁市立体绿化技术导则》,将在绿化设计、植物选择、施工工艺、养护技术等方面提出具体的技术规范要求,建立健全立体绿化技术标准。

(三)积极推进立体绿化示范性项目。以南宁市为例,该市制定了《南宁市实施立体绿化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细化年度工作任务和目标,落实试点项目。2016年,南宁市完成了南宁国际会展中心、南宁市国家档案馆、云景路垃圾转运站等屋顶绿化项目9个,实施屋顶绿化面积32165.1平方米。截至2017年一季度,南宁市辖区各责任单位上报年度计划建设项目59个,实施屋顶绿化54177平方米、其他立体绿化5108平方米。目前已完成东盟经开区华强会展综合楼、马山县人大楼顶等屋顶绿化项目7个,面积5534平方米。据了解,南宁市财政每年安排500~800万元立体绿化补贴资金,计划到2018年年底实现新增各类立体绿化20万平方米,其中屋顶绿化18.2万平方米、其他立体绿化1.8万平方米(包括立交桥立体绿化3处、人行天桥立体绿化9处、市政环卫设施立体绿化69处、公园公共服务设施立体绿化45处)。

(四)组织开展立体绿化技术研发及应用。目前,国内立体绿化应用还处于起步时期,即从刚刚解决有无问题到迈向实施好、维护好的阶段。自治区科技厅着眼立体绿化产业的长远发展,划拨专项资金支持开展适应广西本地绿色建筑发展需要的绿色建材,重点支持相关企业、研究机构和高校开展绿色墙体、绿色屋面、屋面绿化材料等建筑新产品研发,以及适应生态文明建设需要的生态治理工程用生态治理材料。目前,共支持广西绿色建筑检测技术及标准研究等15个相关项目600万元。

(五)加强城镇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自治区科技厅依托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华南理工大学共同组建广西城市建筑热环境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围绕广西城市建筑热环境控制相关技术的研发与推广,针对适于广西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的关键技术进行研发,并结合示范项目开展本土化设计实践,推动工程化应用和产业化发展,为广西低碳经济和绿色生态城市相关产业和行业技术发展服务。依托广西益江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组建广西城市雨水综合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围绕城市雨水资源利用开展技术开发,为雨水回收用于城市绿地灌溉、立体绿化养护等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尽管我厅及自治区有关厅局在推动城市立体绿化建设方面已经做了一些工作,但我区城市立体绿化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工作任重道远。下一步,我厅将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一)研究制定推广城市立体绿化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据了解,国家层面尚未就城市立体绿化出台专项的法规或规章,对发展城市立体绿化,目前各地主要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或工作方案推进。下一步,我厅将会同自治区法制办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研究制定推广城市立体绿化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或工作方案,同时就城市立体绿化立法事宜先行开展前期调研,适时提出立法建议。

(二)引导各地市完善绿化相关规划。立体绿化是一项综合的工程,需要城市规划、道路建设、建筑设计、园林措施等共同参与合作;立体绿化也是一项长期的工程,需要科学的制定长期实施计划,使城市的立体绿化工作得以循序渐进规范发展。我厅将引导各地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在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修编时,将立体绿化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绿地系统规划中,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同时结合我区正在大力开展的城市双修”“城市设计等专项工作,引导各地对具备条件的建筑外墙体、立交桥、人行天桥及围墙等公共空间因地制宜的进行立体绿化。此外,为从源头保障立体绿化的建设,我厅将择机启动《广西立体绿化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今后新建项目或将在立项阶段就把立体绿化纳入规划。

(三)发挥好示范项目的指导作用。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带头作用,鼓励新建的公共建筑、市政公用设施,将立体绿化列入配套绿化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利用召开既有立体绿化项目现场项目会等形式,梳理立体绿化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不足,进一步提高立体绿化应用水平,加快立体绿化成功经验向全区复制推广。针对部分项目实施过程中,标准不高、要求不严、层次较低的情况,我们将加强监督指导和培训,提高设计、施工、维护人员的技术水平。同时,将建立健全城市立体绿化项目建设后评估机制,明确建设各方责任,力争让每一个示范项目都成为精品项目,更长久的发挥示范项目的指导作用。

(四)加大研发投入,做好科技服务。我厅将会同自治区科技厅着力推进城镇绿色、循环和低碳技术发展。在推进绿色建筑、绿色建筑材料等技术研究开发的同时,重视和加强城市立体绿化科学研究,加大科技投入,支持企业、研究院所和高校开展城市立体绿化相关技术和产品的研究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标准的研究和有关统计、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设,加强各级人才队伍建设,为开展城市立体绿化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做好科技服务。

(五)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参与建设的积极性。通过主流报刊、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介宣传城市立体绿化示范项目,不断提高市民对立体绿化的感知度;加强对立体绿化的科普宣传,消除市民思想顾虑,提高爱绿、护绿、建绿意识;组织各地市规划、住建、园林部门和相关建设单位参观考察各类型的立体绿化试点项目,以点带面推进立体绿化建设。借鉴国内外先进地区先进的理念和措施,探索资金补助、生态补偿、容积率奖励等激励机制,通过鼓励办法调动全社会参与立体绿化建设的积极性。

衷心感谢您对我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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