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内容

关于象州县罗秀粮库工程高大模板计价问题的复函

发布于:2017-09-04 | 浏览:

 桂造价函〔2017〕28号

 
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象州县罗秀粮库工程高大模板计价的咨询函收悉。根据建设各方在该工程协调会上的意见及提供的有关资料,经研究,答复如下:
        因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缺高大模板及钢支撑子目,该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按普通模板计价,中标后承包人按规定编制了高大模板专项方案并通过了专家论证,且经发包方同意监理审核后实施,属工程变更,符合高大模板条件的模板及钢支撑项目可以按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应子目做补充定额计价,但应扣除原投标报价中的相应费用。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7年8月7日
 
相关推荐
关于检验试验费和检验试验配合费计算问题的复函
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问题解答(二)
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一)
关于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水体工程机械成孔灌注桩入岩增加费计价问题的复函
关于桂造价函〔2015〕7号函问题的回复
关于工会经费问题的复函
返回上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