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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英伦第六区(二期)工程结算问题的复函

发布于:2017-11-02 | 浏览:

 桂造价函〔2017〕33号

 
广西合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省化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
    你们关于英伦第六区(二期)工程结算问题的函收悉。根据建设各方在该工程协调会上的意见及提供的有关资料,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卫生间二次面层抹灰是否计算问题。根据2014年6月9日《英伦第六区(二期)工程卫生间第二次面层抹灰会议纪要》,应计算卫生间二次面层抹灰。
    二、E#楼土方现场回填工程量问题。提供的资料不详,现场回填的土方工程量,建议由发包、承包方及监理三方根据现场情况确认。
    三、墙体拉结筋计价问题。施工图纸未明确墙体拉结筋是用预埋还是植筋方式,施工前,承包方的植筋专项施工方案经总监审核同意并已付诸实施,但未经发包人同意,且承包人在申报的工程进度款中未申报植筋项目费用,根据该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7.3约定,墙体拉结筋按预埋计算。
    四、钢筋代换计价问题。因市场供求关系的原因,经设计单位同意进行部分钢筋的代换。钢筋施工前,承包人按每层需要代换的部位及型号报经监理同意,钢筋绑扎完毕,验收时发包人均有参加,并无异议,因此,钢筋代换应按经监理确认的工程联系单内容计价。
    五、天沟保温问题。若设计图纸未明确做天沟保温,承包商已做的,应按有关规定计价;未做的,不得计价。
    六、电梯门套贴深咖大理石的价格问题。因工程联系单中未明确深咖大理石是否使用进口材料,实际使用进口材料与否,由发承包双方核定,若使用进口材料,应按联系单约定计价;使用非进口材料,其价格由发承包双方商定。
    七、签证单计价问题。
    (一)签证单(编号2012-030、2013-015、2013-028、2013-031、2013-034、2013-043、2013-045、2013-046)按以下方法计价:
    1.有设计变更图纸的,按设计变更图纸计价。
    2.有承包商和监理单位签章确认但无发包人签章的签证单,应由发承包双方和监理单位一同核实,与事实相符的,应按签证单计价;与事实不符的,不予计价。
    (二)签证单(编号2013-49)的地下室回顶搭拆时间及工程量应按《板局部加固专项方案》和双方确认的各楼栋搭拆时间及有关约定计价。
    (三)签证单(编号2015-06)计价问题。根据联系单(编号YL-HZ-20140827)的约定,对部分临时设施拆除及重建按101028.47元包干,并附有施工图纸,但承包人未按联系单的要求重建,因此拆除和重建及有关费用应由发承包双方商定。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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